筆的由來
中國漢文字構字方式中有指事會意之法。就此,我們不妨“望文生意”。如此看“筆”,便覺得很實在,有竹有筆,二者合而為筆。“筆”的古體字又作“筆”,也 有指事會意的味道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“聿”:“手之捷巧也”,而解釋“聿”:“所以書也”。極像一人手在秉筆書寫,所以“聿”加“竹”,即意為手持之器 了,十分貼切。
社會發展到了今天,筆早已不是今昔可比的了,筆作為一種書寫工具,也不是毛、竹、手所可以意盡的。今天的人們,已把筆分成兩大類:軟筆與硬筆。毛筆中除了 羊毫、雞毫、狼毫、兔毫、兼毫、豬毫、獾毫、鹿毫、甚至虎尾、猩猩毛和人造纖維等等毛頭材料的花樣翻新外,還分長鋒、短鋒、小楷、中楷、大楷、序號斗筆、 條屏筆、特制大筆等等,如連環畫、水粉畫所使用的毛筆,抑或中西合壁的自來水筆也算入,極難羅列盡焉。硬筆的種類在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,種類及其功能 更是紛繁復雜,其花樣也不斷翻新。鋼筆、圓珠筆、鉛筆、蠟筆、粉筆、塑頭筆,甚至盲人筆、化學筆、電子筆等等,其功能不一而足。筆的發展,大大豐富了書法 藝術的領域和書法藝術表現力。硬筆書法日漸成為與毛筆書法大相徑庭的獨立的一門藝術,正是書法藝術可喜的發展。
筆的產生、發展史,便開始了筆的創造。一般說來,人類有文字記載的文明史有多麼長久,那麼,“筆”應該說相應地也有了多長久的歷史。據載,遠古人在創造文 字時就開始使用尖硬的石器、獸骨和樹枝在石壁、平地、樹皮、甲骨上進行刻字,這大概算是筆的雛形吧。最早的“墨水”是那些隨意覓取的深色水和禽獸的血液。 後來,人類發現了金屬並用於制造生產生活工具。聰明的古埃及人最早用銅片打成筆尖,縛在可蓄“墨”的木管中,這大概也就是最早的“自來水筆了了”,後來, 人們又用鵝毛、鴨毛、鴉毛筆不僅比以往的筆更適宜在柔軟的紙上書寫,而且大大加快了書寫速度,在筆的發展史上起到承前啟後的作用。在英文中,鋼筆 “pen”就是直接從拉丁文的“pen”借用過來的,而拉丁文的“pen”意為羽毛。工業革命時期起,英國人運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對筆進行了新的研制,筆的 材料、功用和種類有了明顯的進步。我們今天所使用的第一支現代自來水筆卻是在一八八○年才由美國人發明的。美國人用14K金與銥鋨等金屬制成合金筆尖,用 硬膠制吸墨管和筆身,使鋼筆具有耐磨損、書寫流利、便於攜帶等功能。
鉛筆的發明史大約也可以追溯到遠古,一般的說法認為鉛筆的祖先在英國,但英語的鉛筆一詞“pencil”卻來自古羅馬語的“Pencinus”,這裡也可以看出拉丁文的“羽毛”的影子,可見,鉛筆的前身也是羽毛等。
十六世紀中期,英國的牧羊人從露天的石墨礦撿來石墨,在羊的身上塗寫標記,為了防止折斷和弄髒手,就用繩子把它包裹起來。十八世紀中期,德國化學家把石墨 粉、硫磺、銻、樹脂等混合壓成型,解決了石墨易斷的問題。後不久,法國化學家尼可勒斯奉拿破侖之命研制石墨筆,他在石墨中混入適當的粘土並加焙烤,制出了 軟硬深淺不同的筆芯。十九世紀初,美國的威廉姆•門羅使用機器在木條上沖槽,然後用兩片沖了槽的木板夾緊石墨筆芯,發明了第一支現代觀念中的鉛筆。據測定 的數據標准,現在的一支標准的鉛筆可以劃出鉛線約二十二公裡長,至少可以書寫四萬五千個字,削二十次左右。據說書寫鉛筆端的橡皮擦的發明者因其專利還成了 百萬富翁,這自是另一則有趣的軼事了。
圓珠筆也是硬筆家族的一個大類,同時,也是最年輕的。它是本世紀三十年代末由匈牙利人拜羅、格奧爾兄弟發明的。但當時的活塞式筆芯,缺點很多,便又改成依據毛細管浸潤原理送油墨的筆芯。後來,美國研制出用重力輸送油墨的筆頭,這種圓珠筆很快得到了推廣應用。
“筆”在我國古代指毛筆。據傳,毛筆是蒙恬發明的。蒙恬是秦始皇手下的一員大將。秦統一六國後,蒙恬率軍擊潰匈奴,收復了大片土地。當時秦始皇軍紀很嚴, 凡重大軍情均限時呈報,延誤者都以極刑處置。蒙恬為奏報戰爭的事非常傷腦筋。因為當時奏章均用刀刻竹簡,很費時。一急之下,蒙恬拽過麻做的槍纓捆在竹桿 上,蘸墨在綾帛上寫了一道奏章。但因為不太好使用,蒙恬用過之後便隨手把它仍到石灰坑裡。後來,蒙恬又受命修北部長城,由於秦皇防患心切,不斷詢問工程進 展情況,蒙恬手下的秘書幾乎天天熬夜趕制竹筒上奏近情。竣工之日,蒙恬報功心切,決定親書奏折,但刻竹筒太慢,他想到上次扔到石灰坑裡的東西,便撈上來再 試用,結果發現比上回好用多了,便很快在白綾上寫了奏章。以後,蒙恬常用這種筆寫奏章,制筆的筆須也改用狼毛,蒙恬就又為此取了名,曰“筆”,意為用毛和 竹制成的。其實,依據文史推斷,筆的發明創造淵源更為久遠,也有一個逐漸改進的過程。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《詩經》,是我們考證古代先民社會生活的一部極好 的活典,其中的《靜女》中有“貽我彤管”、“彤管有煒”的句子,有一種解釋以為這“彤管”即指筆,詩意為:那漂亮的姑娘送給我一支筆,叫我給她寫啊——這 當然僅是一說,而且頗有點“似今”的味道的。不過此確據一些專家所釋,這是我國最早的“筆”記。如上講過的那所謂的“蒙恬造筆”,那是很後的事了。當時尚 未會造紙,字是寫在竹筒上的,但已漸以用縑帛代竹簡,這就對筆有了新的要求。古筆也許包括上面所說過的彤管,筆感較堅硬,一般都有硬芯,謂棗心筆,即筆毛 中裹夾硬核,這樣較易寫在甲骨、竹簡上。隨著作為“紙”的形式的材料變軟變薄,以及書法在筆意上的豐富發展,棗心筆顯然需要改進。蒙恬的功績就在於把棗心 筆改造成以獸毫竹管制作的散卓筆,並以不同硬度的獸畜毫做筆蕊和蕊被(即如今天的兼毫筆),使毛筆含墨更為飽滿,並且剛柔相濟、流轉自如。
我國毛筆產生發展的這一脈絡,已被我國文物工作者在出土文物的整理發掘中所證實。一九二七年,我國考古文物工作者在蒙古發現了西漢時代的毛筆;一九五三年 和一九五四年在長沙兩處發現戰國時代的毛筆;一九七五年在湖北發現秦始皇時代的毛筆。較早的毛筆,使用的是本桿,桿端劈開幾瓣,將獸毛夾在其中,再用細線 扎實,筆頭舊損時可隨時更換;(即古人所謂的“退筆”)稍後出現了竹桿筆,筆頭和筆身連成一體,並有可容全筆的筆套。解放後甘肅發掘的一座東漢墓中還發現 了簪筆。這種毛筆合漢尺一尺,為當今的二十三厘米,制筆法如前,只是筆頭根纏線處加除了因定漆,筆桿尾部削尖。據考證,秦漢人為攜帶方便,把筆桿的尾部削 尖,簪在發髻或冠上,隨時可以使用,所以謂簪筆。山東漢墓中的壁畫上所描繪的祭祀人,冠上都簪有筆。
在毛筆的發展過程中,筆桿變化並不明顯,因為筆桿優劣主要在於圓直與否,所以一般都以竹桿作用場。也有用象牙、犀角、玉石、紫檀木等名貴材料制作筆桿的,但實用性並不強,價格也昂貴,且重量太大,與筆頭的比重不適宜以至影響書寫。筆的長短變化也不明顯。
毛筆的關鍵在於筆頭,筆頭的變化,不僅是藝術進步的要求,也反映了這一代書風的趣味傾向。
從 原料來講,使用獸畜禽毛也是逐漸增加的。總的來說,古人用筆較今人硬朗,多用鼠須、兔毫、鹿毫、狼毫、豬鬃,甚至麝毛、虎僕毛、猩猩毛;也有軟筆頭的,用 雞毫、羊毫等。此外還有用荊削成的荊筆,白麻束成的麻筆,用竹枝捶成的竹絲筆,用茅草制毫的茅筆。這類筆比較低廉,效果遠不及毛制品。明清人字多瘦硬,這 與當時的書家幾乎棄絕羊毫筆有關。據說鍾繇、張芝、王羲之都用鼠須筆;北宋書家米友仁寫了一張帖,不滿意,就說是因為用了軟筆。硬筆彈性較大,這又與古 人,准確地說是宋以前的人因無高桌,跪坐懸肘在低案書寫有關,其筆不僅要尖齊圓健,還要腰強。雞毫性軟,尚有人用;羊毫筆一直到清嘉以後,由於梁同書等人 的提倡才開始盛行的。之後,硬毫筆又漸衰落,至今,用硬毫筆的人就更少了。當然以兩種以上的毫制成的軟硬兼施的兼毫筆,更受書家們的喜愛。除了原料,以筆 頭長短。還出現了“長鋒”、“中鋒”、“短鋒”的區別;以筆頭的大小粗細又有大、中、小楷分;最小有圭筆,再大,又有以號系列的聯筆、屏筆、楂筆、斗筆等 等。現在,甚至出現了幾尺鋒、丈余桿、可書籃球場般大字的超巨型筆,以滿足喜標新立異的現代人創造欲。
筆 有四德:尖、齊、圓、健。明屠龍《考槃余事•筆箋》中道:“筆毫要堅而尖;多而齊,並且色紫;用麻貼襯得法,則毫緊束而且飽圓;選用純毫,加香狸角水得 法,則經久耐用而且健勁。”這裡說的是制筆要求,其實也是選筆的道理。選筆時不外就這幾個標准。一般說來,先看筆頭,肥圓而長,再著筆桿,圓而直;再看筆 頭與筆桿粘合是否緊密,埋於管內的筆毫是否深,用黃庭堅的話來說“筆長半寸,藏一寸於管中”,這樣的筆當然健壯,當然今天的筆入管三分者已算開恩。這三樣 皆如意了,例可以以少許水潤開筆尖,聚攏來看其是否尖,壓平來看是否毫齊,使轉看是否圓,深壓看是否有彈性,測其健。皆如意,即是好筆。
用 筆究竟以什麼毫為好,各人可依自己的喜好和所求風格而定,以慣熟上手為好。在創作階段,筆意追求的層次較豐富,一般來說多種筆都置備,以隨時選用。從筆性 來看,硬毫筆易得瘦硬之風,落款用或小字比較適合,寫行草條幅較適合,但都不是絕對的。短鋒筆適宜寫真書,長鋒筆適宜寫草書,中鋒適宜行書。長鋒較短鋒控 墨和宛轉難度要大,但一旦慣熟,長鋒筆經短鋒筆意象要豐富,因為鋒長便柔,以柔寫剛,才是上善。
文 房四寶中,筆為首,似乎也只有筆由大家立過傳。唐代散文大家韓愈因上疏而長期被貶黜,便作《毛穎傳》,為毛筆立傳。文章構思精巧,韓愈用擬人的手法,抒以 了他因文據損的郁憤之情,也諷刺了統治者的“少恩”。這是一篇千年傳誦的奇文。自《毛穎傳》之後,毛筆又有“毛穎”、“管城子”、“在書君”等別名,可謂 雅矣。
-
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